第四届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森林徒步节
越野跑步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北京诺迪维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30
三、比赛地点:长春市净月潭国家风景名胜区举行
四、竞赛项目:
1、男、女越野跑步公开组、老年组(1960年以前出生):3 0公里、15公里、7.5公里
2、男、女健身徒步走7.5公里
3、儿童组(12岁以下)
五、参赛规则:
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制定的《竞赛规程》执行。
六、报名须知:
1、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经常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热爱跑步运动。有心脏病、脑、肺、急性发作病及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的不得参赛,若因为报名者本身的病症在赛程中受伤或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 参赛选手年龄如果小于18岁和大于60岁,必须出示监护人的授权
3. 所有没有通过报名手续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后果自负
4. 参赛选手必须正确佩带号码布(号码布佩带于胸前正中),不能损坏或修改号码布,否则会导致取消比赛资格。
5. 组委会将为正式报名的运动员购买保险,没有及时提供信息或者没有购买保险的运动员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学生免费参赛者,必须自行购买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6. 参赛选手必须于规定的比赛赛道上进行跑步比赛,如果在官方比赛赛道外跑步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
7. 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比赛道德,注重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其他人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和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8. 组委会将为完成整个跑步赛事的运动员提供时间成绩,颁发成绩证书
9. 出现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危险状况时,组委会有权缩短比赛距离或直接取消比赛
10. 所有涉及比赛部分的最终解释权由裁判组委会做出
11. 如果有新加的必要的规则规定组委会将及时公布
12. 其它相关活动的具体事宜请于领取参赛号码布时参考《注意事项》
七、奖励办法
1、 公开组:
| 比赛项目 | 性 别 | 奖 金 | 奖 杯 | 奖 牌 | 赞助商奖品 | |
| 30km跑步 | 男/女 | 第1名 5000RMB | 第5名 600RMB | 前八名 | 前八名 | 前八名 |
| 第2名 2500RMB | 第6名 400RMB | |||||
| 第3名 1000RMB | 第7名 300RMB | |||||
| 第4名 800RMB | 第8名 200RMB | |||||
| 15km跑步 | 男/女 | 无 | 前六名 | 前六名 | 前六名 | |
| 7.5km跑步 | 男/女 | 无 | 前六名 | 前六名 | 前六名 | |
| 7.5km徒步 | 比赛结束后将对7.5公里徒步组进行幸运抽奖并颁发赞助商奖品 | |||||
2、老年组3 0公里、15公里、7.5公里男女前八名分获纪念奖牌及纪念奖品
3、儿童组不计时,完成全程跑步的儿童各获纪念品一份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于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森林徒步节组委会。
